暑期安全莫放松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8-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蔡继乐

  暑期本应是学生们最为轻松愉快的假日,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暑期容易出现意外伤害、大学生打工和招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学生和家长们稍不留神就会陷入其中,受到伤害。浏览本周的教育新闻,这个印象尤为深刻。

  先说意外伤害。据新华社报道,7月2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五星村4名小学生在池塘戏水时发生悲剧,3名学生溺水身亡,其中年纪最大的12岁,最小的10岁。南方某媒体近日列举了中小学生在暑假期间最可能遇到的4种意外伤害:一是溺水。国际性非营利调查组织的一份报告称,每年约3万名中国儿童死于溺水事故,其中农村儿童是城市儿童的5倍,这些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暑期。二是跌伤。暑期天气炎热,很多家长愿意把孩子“关”在家中,而大多数孩子生性活泼好动,导致意外跌伤发生率直线上升。三是交通意外。据调查,暑期是发生儿童交通意外伤害的高峰期,原因多是儿童在马路上嬉戏,追逐宠物导致。四是烧烫伤。每年暑假,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烧伤科接到的意外烫伤的12岁以下儿童占总人数的1/3之多。

  将媒体列举的这些意外事故称为安全“陷阱”应不为过。在笔者看来,对于这些安全“陷阱”,只要家长多一点警惕性,尽可能保证孩子在暑期有大人陪伴,再加上对孩子适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就能有效减少这些安全隐患。

  不要以为只有孩子容易在暑期遭遇安全问题,大学生如果缺乏警惕意识,同样会遇到各种安全问题。暑期是大学生打工相对集中的时期,正因为如此,一些无良企业打起了这些大学生的主意,给暑期打工的大学生们设置了很多“陷阱”。暑期开始后,许多“黑中介”、“黑公司”纷纷盯上了急于寻找工作的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很容易被骗。相关举报投诉比平时多了许多,主要集中在克扣工资、任意收取押金、收了费用不给安排工作等。据媒体报道,因轻信中介公司承诺,湖南某学院212名暑期打工大学生被骗往外地从事有害作业。

  再说招生。暑期正值高招和中招进行期间,各种各样的招生“陷阱”让学生和家长很容易使人身和财产安全受损。据报道,教育部近日发出2009年高考第2号预警,提醒家长防范借高校招生实施的诈骗。在预警中,教育部公开了4种常见的欺诈手法:一是谎称有某些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三本点招”、“计划外”之类,诱骗考生和家长;二是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让家长误以为自主招生就可以无视成绩、仅由学校说了算;三是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有的甚至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四是假冒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许诺将来可以享受军官待遇等进行诈骗。

  对大学生掉入打工“陷阱”和社会上种种招生诈骗行为,笔者以为应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当对那些欺骗大学生的无良企业和非法招生中介予以严惩;另一方面,受过高等教育、具有法律常识的大学生们也要多个“心眼”,还有考生和家长要多从正式渠道了解、确认招生政策和招聘信息,不要相信社会上别有用心人员的传言或“许诺”,对暑期的种种安全威胁,就不会轻易遭受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